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音乐教室管理制度
时间: 2010-07-22 来源:200910091540400258

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  一、不得在室内大声喧哗、追逐打闹,保持室内安静。

  二、保持室内环境卫生,不乱扔纸屑、杂物,禁止在教室内外墙壁、桌椅、地面乱涂乱画。

  三、离开教室前切断室内所有电器电源,关好门窗,方可离开。

  四、学生进音乐室上课,应提前排好队,有序进入教室.下课时依次离开教室,不得拥挤。

  五、使用音乐教室,应爱护教室内的公物,不随意动用室内的乐器,如有损坏照价赔偿。

  六、音乐室一切设备、教具,未经负责管理的教师同意,不得擅自使用或拿走。

  七、保持音乐室的清洁卫生,严禁在室内进食,不得携带食物和其他与学习无关的物品进入音乐教室,不乱丢果皮纸屑。

  八、使用音乐教室者,使用后应切断室内所有电器电源,关好门窗,方可离开。

  九、每次使用后,使用人应在使用情况登记簿上认真登记。

  十、其他师生需要使用音乐教室的,须经本室管理教师同意。使用前应由双方验收器材,设备等。使用时应按本制度要求进行管理。